REACH附件XVII
歐盟REACH法規的附件XVII即限制物質清單,對某些危險物質、配制品和物品制造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限制,通常稱為限制物質清單,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義務。它和授權物質清單構成了REACH法規的安全網:授權物質是給物質一個特定的緩沖期,緩沖期結束后,這些物質將從歐盟市場上被移除;而限制一般是限制物質在產品中的濃度,或者限制特定的用途使用。這兩個清單通常無交集。
REACH法規附件XVII主要要求
REACH法規規定,對于附件XVII中包含對其加以限制的某物質自身、在配制品中或物品中的該物質,不得制造、投放市場或使用,除非其遵守限制條件。凡在歐盟境內流通的產品必須符合REACH法規附件XVII的限制要求,企業需對產品進行限制排查和檢測,遵守限制條件,保證對歐貿易的順利進行。(最新REACH法規附件XVII清單獲取,可以查看下文。)
REACH法規附件XVII主要內容
目前,REACH法規附件XVII共包括76項,超過1000種物質,對物質用途和使用量都有限制。典型被限制的有害物質,包括鉛、偶氮染料、DMF、多環芳烴、鄰苯二甲酸鹽、全氟辛烷磺酸、鎳釋放等。
附件XVII中部分物質項目如28項致癌物質等,包括多種物質,這些物質被列在附件XVII的附錄中:
附錄1:第28點-第1A類/第1類致癌物質
附錄2:第28點-第1B類/第2類致癌物質
附錄3:第29點-第1A/第1類致基因突變物質
附錄4:第29點-第1B類/第2類致基因突變物質
附錄5:第30點-第1A類/第1類生殖毒性物質
附錄6:第30點-第1B類/第2類生殖毒性物質
附錄7:對含有石棉的物品標簽的特別規定
附錄8:第43點-偶氮著色劑 芳香胺列表
附錄9:第43點-偶氮著色劑 偶氮染料列表
附錄10:第43點-偶氮著色劑 檢測方法列表
各附件詳細內容請點擊查看: REACH法規原文
企業如何符合REACH法規附件XVII要求
REACH限制涉及大量物質和用途,企業應根據REACH法規附件XVII條款對自身產品進行評估和限制篩選。
- 對于涉及限制條款的物質進行檢查或排查,以確保產品符合限制要求。
- REACH法規附件XVII中的物質可能同時屬于SVHC物質,還需要按照SVHC合規要求進行操作。
REACH附件XVII下載
REACH法規附件XVII下載:REACH附件XVII-中文-2023.07.17.pdf
REACH regulation Annex XVII :Annex XVII-english-2023.07.17.pdf
REACH附件XVII近期動態
- 【歐盟】REACH法規附件XVII新增甲醛及其釋放物質的限制
- 歐盟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限制物質清單,新增對鉛的限制條件
- 【快訊】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增加第76項N,N-二甲基甲酰胺
- REACH法規下SVHC、授權物質(附件XIV)、限制物質(附件XVII)的定義與區別
- REACH法規76項限制物質清單(最新REACH附件XVII清單)
- 歐盟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有關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的條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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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CH法規附件XVII修訂歷程
- 2023年7月17日修訂:(EU) 2023/1464,新增第77項甲醛和甲醛釋放物質的限制要求。(詳見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增加第77項甲醛及其釋放物質)
- 2021年11月19日修訂:(EU) 2021/2030,新增第76項N,N-二甲基甲酰胺(DMFa)作為物質或混合物的限制要求。(詳見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增加第76項N,N-二甲基甲酰胺)
- 2021年8月4日修訂:(EU) 2021/1297,原第68項有關全氟辛酸(PFOA)及其鹽類的限制內容將被含9至14個碳原子的全氟羧酸(簡稱C9-C14 PFCA)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的限制要求所取代。(詳見 REACH法規限制含9-14個碳原子的全氟羧酸)
- 2020 年 12 月 16 日修訂:(EU) 2020/2096,刪除第 22 項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,第 67 項十溴 聯苯醚和第 68 項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,并對第 3 項、第 28-30 項和第 46 項進行了修訂。(詳見REACH附件XVII清單刪除十溴聯苯醚等3項物質)
- 2020 年 12 月 15 日修訂:(EU) 2020/2081,新增第 75 項紋身墨水和永久性化妝品中 CMR 等有害 物質的限制。 (詳見「歐盟」歐盟將于2022年起嚴控CMR等有害物質超標的紋身墨水和永久性化妝品)
- 2020 年 8 月 3 日修訂:(EU) 2020/1149,新增第 74 項二異氰酸酯限制條款。 (詳見「歐盟」REACH法規附件17新增對二異氰酸酯的限制)
- 2019年6月12日修訂:(EU)No 2019/957,新增第73項限制條款,(詳見歐盟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有關硅烷三醇及TDFAs的法規)
- 2018年12月17日修訂:(EU)No 2018/2005,修訂第51項限制條款,(詳見歐盟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有關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的法規)
- 2018年10月18日修訂:(EU)No 2018/1513,新增第72項限制條款,(詳見歐盟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有關紡織品限制使用化學物質的法規)
- 2018年4月19日修訂:(EU)No 2018/588 和(EU)No 2018/589,新增第69項和71項限制條款,(詳見REACH法規附件XVII新增有關甲醇和甲基吡咯烷酮的限制條例)
- 2018年1月11日修訂:(EU)2018/35,新增第70項化妝品物質限制條款,(詳見REACH法規附件XVII新增有關化妝品的條例)
- 2017年6月14日修訂:(EU)2017/1000,新增第68項全氟辛酸限制條款,(詳見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新增一項限制物質全氟辛酸PFOA)
- 2017年2月10日修訂:(EU)2017/227,新增第67項十溴聯苯醚限制條款。(詳見十溴聯苯醚正式加入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限制物質清單 )
- 2016年12月13日修訂:(EU)2016/2235,新增第66項雙酚A限制條款。(點擊查看:歐盟發布(EU)2016/2235新增REACH法規附件XVII BPA限制)
- 2016年6月24日修訂:(EU)2016/1017,新增第65項無機銨鹽限制條款。
- 2016年6月23日修訂:(EU)2016/1005,修訂第6項石棉纖維條款第1段溫石棉豁免規定。
- 2016年2月16日修訂:(EU)2016/217,修訂第23項鎘條款第2段含鎘涂料的規定。
- 2016年1月13日修訂:(EU)2016/26,新增第46a項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限制條款。
- 2015年9月4日修訂:(EU)2015/1494,對第5項苯限制條款進行修訂。
- 2015年4月22日修訂:(EU)2015/628,對第63項鉛限制條款進行了修訂。
- 2015年3月3日修訂:(EU)2015/326,對第50項多環芳烴以及51、52鄰苯限制條款進行修訂。
- 2014年5月8日修訂:(EU)No 474/2014,新增第64項1,4-二氯苯限制條款。
- 2014年3月27日修訂:(EU)No 317/2014,對ANNEX XVII的附錄1,2,4,6進行了修訂。
- 2014年3月25日修訂:(EU)No 301/2014,對第47項六價鉻限制條款進行修訂。
- 2013年12月06日修訂:(EU)No 1272/2013,對第50項PAHs限制條款進行修訂。
- 2013年2月14日修訂:(EU)No 126/2013,刪除第42項短鏈氯化石蠟,修訂第6項、16項、17項、28~30項、40項、47項、56項以及附錄4、6、10。
- 2012年9月20日修訂:(EU)No 848/2012,將苯汞化合物加入清單第62項。
- 2012年9月20日修訂:(EU)No 847/2012,對第18a項汞限制條款進行修訂。
- 2012年9月19日修訂:(EU)No 835/2012,對第23項鎘限制條款進行修訂。
- 2012年9月19日修訂:(EU)No 836/2012,將鉛及其化合物加入清單第63項。
- 2012年5月15日修訂:(EU)No 412/2012,將富馬酸二甲酯加入清單第61項。
- 2012年2月9日修訂:(EU)No 109/2012,修訂第28、29、30項。
- 2011年5月20日修訂:(EU)No 494/2011,修訂第23項鎘條款。
- 2011年4月15日修訂:(EU)No 366/2011,將丙烯酰胺加入清單第60項。
- 2011年3月03日修訂:(EU)No 207/2011,刪除第44項及第53項。
- 2010年3月31日修訂:(EU)No 276/2010,刪除第33項及第39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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